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0〕3号)精神,近期我校将开展20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陕西籍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本通知所指认定学生为2010年申请或续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陕西籍学生。
已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资格认定程序:
1.2010年5月10日前,需要申请或续贷20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到所在学院登记报名;
2.2010年5月10日~5月21日,各学院结合我校200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对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认真审查,要综合考虑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消费情况(节俭状况),不得仅凭是否有困难证明认定学生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享受贷款。审查后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指导学生填写《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表》(附件1)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2),组织学生签订《西安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同时,各学院填写《西安科技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信息汇总表》(附件4);
3.2010年5月24日~5月28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报送的申请表和名单进行复核,加盖公章并将原表返回学院,由学院发放给申请学生;
4.2010年6月20日后,学生凭以上表格及相关手续,到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申请,做到“应贷尽贷”;
2.对由于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西安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补充认定,不得减少或简化程序;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立投诉电话:029-83858020,投诉信箱xszzyjx@163.com.请各学院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期间,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及电子邮箱并通知到每个学生,及时处理老师、家长及学生咨询、投诉;
4.请各学院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严格履行贷款协议,提供真实的贷款资料,承担偿还贷款责任。
四、需要报送的材料
1.《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表》(附件1);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2);
3.《西安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4.《西安科技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信息汇总表》(附件4);
5.设立的咨询、投诉电话及电子邮箱及受理的投诉情况;
6.公示情况。
联系人:薛建航
电 话:029-83858020
地 点:临潼校区行政楼203室
E-mail: xuegongbu83858125@126.com
附件: 1.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表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3.西安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信承诺书
4.西安科技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信息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