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西安科技大学田正仁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现将2010~2011年度田正仁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籍在校学生。
二、评选程序:
1.各学院根据《西安科技大学田正仁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学生发〔2011〕16号)规定的评选条件及评审程序进行评选,提出初审名单。
2.各学院将初审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以下材料:
(1)学生个人申请书(16k稿纸手写);
(2)学生本人上学年的课程成绩单(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加盖教务处公章)及本专业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加盖学院公章)各一份;
(3)西安科技大学田正仁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纸质、电子版均报,纸质版须粘贴二寸免冠照片);
(4)以下材料必须具备其中之一
①学生本人参加第五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级一等奖及以上荣誉证书(本人必须为第一作者)(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②学生本人参加第一届“卓越杯”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校级一等奖及以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③学生本人在自主创业方面有突出成绩的,需提供自主创业规划书、自主创业实绩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资料需加盖学院公章)。
(5)西安科技大学田正仁奖学金初审汇总名单(纸质、电子版均报);
(6)公示情况说明。
4.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12月9日(周五)17:00前
地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临潼校区行政楼119室)
电子版材料发送到:xuegongbu83858125@126.com
对于材料逾期未报或不符合要求的学院,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田正仁奖学金宣传力度,让全体学生详细了解田正仁奖学金的各项政策和评选程序。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评审。
2.对于申请田正仁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严格执行每生每学年享受资助资金累计不得高于8000元的规定。
附件:
1、西安科技大学田正仁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西安科技大学2010~2011学年田正仁奖学金汇总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