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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年度校友助困基金的通知
2013-03-19 09:36  

各学院:

根据《西安科技大学校友资助贫困学生基金实施办法(试行)》(西科学办发〔2009〕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12年度校友助困基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二、三年级(专科仅限二年级)学生。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

全校10名,每人资助2000元,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1名。

三、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根据《西安科技大学校友资助贫困学生基金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评选条件及评审程序评选西安科技大学校友助困基金,提出推荐名单。全校公选课(任意选修课)成绩暂不计入评选条件。

(二)各学院将推荐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以下材料:

1.学生个人申请书(西安科技大学稿纸手写);

2.学生本人上学年的课程成绩单(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加盖教务处公章)及本专业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加盖学院公章)各一份;

3.《西安科技大学校友助困基金申请表》(见附件)(纸质、电子版均报);

4.公示情况说明。

(四)学生处对各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评选,最终确定10名获助学生。

四、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3月27日(周三)12:00前。

地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临潼校区行政楼119室)。

电子版材料发送到:xuegongbu83858125@126.com。

对于材料逾期未报或不符合要求的学院,学校将调整其本年度的校友助困基金名额。

五、材料填写注意事项

(一)审批表不得变动原表格式,一页打印,内容除个人签名、学院意见、学校意见、日期外均电脑填写打印。

(二)出生年月、入学时间采用“年.月”格式填写,例如:“2009.09”。

(三)政治面貌分别填写:“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团员”等。

(四)学院、专业名称太长的可以填写规范简称。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校友助困基金的宣传和组织工作,确保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二)各学院要对学生获取的各类资助情况进行摸底,严格执行每生每学年享受资助资金累计不得高于8000元的规定。

(三)本通知附件不下发,通知及附件电子版在学生处主页或西科大资助工作QQ群下载。

附件:西安科技大学2012年度校友助困基金申请表

                                                         学生处

                                                              2013年3月18日

附件【附件-西安科技大学2012年度校友助困基金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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