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及《西安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我校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计划内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我校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结合各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人数确定我校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分配名额,详见《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三、评选条件及程序:
(一)各学院根据《西安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西科学发〔2007〕3号)规定的评选条件及有关要求,提出初审名单。公选课成绩暂不计入评选条件。
(二)各学院将初审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
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以下材料
1.学生个人申请(16k稿纸手写)。
2.学生本人上一学年成绩单一份,需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
3.学生本人所在专业上一学年全年级同学智育成绩排名表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各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不装订。
填表时严格按照《<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附件2)中格式认真填写。
5.学生本人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获奖栏”顺序排序。
6.学生基本情况的简要介绍(只报电子版)。
简要介绍内容格式: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校专业班级,历年综合测评专业排名,曾荣获何种奖励、荣誉。主要事迹简述。
要求:以第三人称介绍,篇幅控制在200~300字;A4纸张,页边距分别为:上3厘米,下2.6厘米,左2.8厘米,右2.4厘米,字体为仿宋三号字,行距为固定值25磅。
7.学院填写《2015-2016学年各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3)(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同时报电子版)。
8.学院公示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并附公示照片(电子版)。
9.学院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
(四)学院通知本学院申请本年度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必须登录“陕西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网址:59.74.166.144)”,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学院初审完成后,对初选学生完成“审批”操作,同时生成“汇总报表”,此报表学院存档,不用报送。
(五)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9日(星期日)上午12时前。
地点: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临潼校区行政楼119室)。
电子版材料发送到:xuegongbu83858125@126.com。
四、工作要求
(一)按照陕西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各高校推荐国家奖学金人数为实际评选人数的1.2倍,上报人选须按照学生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进行排名,并以此作为我省上报教育部国家奖学金人选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慎重推荐国奖人选。
(二)本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评选,务必做好政策宣传等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凡在评选过程中因工作不负责任带来不良影响者,学校将追究当事人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对于材料逾期未报或不符合要求的学院,学校将调整其本年度和下年度的国家奖学金名额。
附件:(相关附件请在西科大资助工作QQ群下载使用)
1.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
3.2015-2016学年各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学生处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