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本息回收有关工作的通知》(开行陕发〔2016〕207号)精神,现就我校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我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贷款本息回收质量事关学校的声誉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请各学院务必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收工作,多渠道积极联系进入还款期的借款学生和家长,督促学生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二、认真组织实施贷款回收工作
(一)请各学院在建立《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联系档案》的基础上,了解并掌握本院贷款学生还款情况,并通过电话、信件、网络、班级QQ群、微信等方式,通知学生到高校或到户籍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偿还贷款本息,督促贷款逾期的毕业生尽早偿还,并告知其未按时偿还本息对本人、社会造成的危害。
各学院要对已毕业的学生建立联系档案,采取有效方式对本学院已毕业学生开展助学贷款本息催收工作。
(二)对在校学生,各学院要以年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为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学生诚信教育,督促学生诚实履约,提升按时还款的意识,鼓励学生提前还款。对即将毕业的学生,学院要组织其在助学贷款系统内按时完成“毕业确认”工作,更新联系信息,确保毕业离校前,学生在助学贷款系统中的信息准确,便于以后回收贷款本息。对于有还款能力且有还款意愿的学生,鼓励学生离校前,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金贷款还款POS机在学校完成提前还款。
校内国家助学金贷款POS机还款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办理地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119室)
三、为贷款学生提供便捷还款服务
(一)请各学院安排专职老师负责本单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续管理工作。并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帮助全体学生详细了解还款的流程,提升我校学生的还款意识,确保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顺利回收。
(二)各学院要利用多种媒介加大诚信教育宣传力度,使借款学生和家长充分知晓逾期不还助学贷款对个人信用产生的负面影响,积极做好政策的解释说明工作,为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学生处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