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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级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通知
2013-10-10 10:17 心理咨询中心 

各学院:

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测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建设的重要环节,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建设可以为学校学生工作的宏观管理提供依据,为学校心理辅导、心理咨询提供操作指南,为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提供动态的监测手段。可以帮助我们及时发现大学生的心理问题,及早干预和有效控制心理障碍、心理疾病的发生,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效性。我校定于10月19日(周六)对全校2013级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测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10月10日14:00在临潼校区第二会议室对2013级新生普测主试人员进行培训。请各学院上报参加此次普测的主试人员姓名及工资代码,并通知主试人员准时参加(各学院所需主试人员人数详见附件一)。

2.正式测试时间定在10月19日14:00-16:00,测试地点临潼校区3号教学楼,具体安排详见附件二。

3.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督促辅导员(班主任)精心组织好本班同学认真学习宣传材料,准时参加测试。引导新生认真、客观进行测试答题,否则测试结果显示“无效”或者“人为导致异常”者要进行复测。通知所有参测学生务必自带签字笔,2B铅笔,提前牢记自己的姓名代码,以备普测时填写。

4.请参加普测的主试人员于2013年10月19日下午1:10分在南院乘校车前往临潼。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联系人:靳伟涛 联系电话:83858030-206

附件:1.各学院所需主试人员人数表

2.2013级新生心理测评地点安排表

学生处

2013年10月8日

附件1:

各学院所需主试人员人数表

序号

学院

主试人员(名)

1

能源学院

5

2

建工学院

3

3

测绘学院

3

4

地环学院

3

5

机械学院

4

6

电控学院

4

7

通信学院

4

8

计算机学院

3

9

材料学院

2

10

化工学院

3

11

理学院

1

12

管理学院

4

13

人文与外语学院

2

14

艺术学院

3

15

继教学院

2

合计

46

附件2:

2013级新生心理测评地点安排表

学院

测评教室

测评专业

人数

主试人员

材料领取

建工学院

3-203

土木工程(1、2、3、4班)

140

3-201

教室

3-204

土木工程(5、6、7、8班)

139

3-205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

148

管理学院

3-207

工程管理、旅游管理

121

3-208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电子商务、工商管理

301

3-209

专升本

63

电控学院

3-211

电气

138

3-212

自动化(1、2、3、4班)

128

3-213

自动化(5、6班)、测控

126

3-216

微电

62

能源学院

3-217

采矿工程、消防工程

285

3-301

安全工程(卓越)

29

3-303

安全工程

128

3-304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102

继教学院

3-305

地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78

3-307

土木工程、采矿、安全

97

理学院

3-309

工程力学、数学及应用数学

90

材料学院

3-311

无机非金属材料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152

3-312

材料科学与工程

130

艺术学院

3-313

产品设计、动画

120

3-401

教室

3-316

视觉传达设计

55

3-403

环境设计

104

化工学院

3-404

化学工程与工艺

137

3-405

矿物加工工程

115

3-407

应用化学、能源化学工程

122

地环学院

3-408

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工程

280

3-409

地质工程(卓越)、环境工程

90

测绘学院

3-411

测绘工程

132

3-412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信息科学

121

3-413

遥感科学与技术

70

计算机学院

3-416

信息与计算科学

59

3-417

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

286

机械学院

3-501

机械电子工程

62

3-503

车辆工程、工业工程

118

3-504

机设(1.2.3.4班)

132

3-505

机设(5.6.7.8班)

128

通信学院

3-507

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119

3-509

通信工程(1.2.3.4班)

127

3-511

通信工程(5班)、电子科学与技术、专升本

123

3-512

电子信息工程

131

人外学院

3-513

政治、英语、汉语言文学

107

3-516

法学

34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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