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在2012年清明节来临之际,为维护学校稳定,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和学生工作值班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清明节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1.各学院(部)要通过年级会或班会对学生集中进行清明节期间安全和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醒学生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关于校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和限制饮酒的通知》(西科发〔2011〕91号)精神,为进一步维护师生身心健康,各学院(部)要教育学生不吸烟,不得有酗酒、酒后驾车行为,不得将酒类物品带入学生公寓,不得有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响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要崇尚科学、革除陋习、文明祭祀。
3.严禁节日期间留校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电热器及其他禁止使用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功率用电器及危险物品,宿舍无人时,应关掉电器和电源开关;不燃放鞭炮与孔明灯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夜不归宿或在宿舍留宿非本宿舍人员。如发生意外事故或发现安全隐患时,必须第一时间向辅导员、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报告。
4.要教育学生不要搭乘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不得参加探险、野外游泳等没有人身安全保障的校外活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假期回家的学生,离校时要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离开宿舍要切断宿舍所有电源,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要教育学生不得从事有损大学生形象、社会公德、妨碍社会和学校管理秩序的活动。
6.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要特别关注家庭经济困难、情感问题、人际交往有障碍、学习压力过大、考试成绩不佳以及不能尽快适应大学生活等学习和生活方面出现异常状况的学生,加强与这些学生家长的联系,通过社会与学校合作开展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
7.学工干部要在节日期间深入学生中间,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确保节日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二、2012年清明节期间值班安排
1.值班时间:2012年4月2日、3日、4日(当日8:00至次日8:00)。
2.各学院(部)要对照值班时间安排,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做好值班(带班)工作;并将值班人员、值班地点、联系方式等(见附件)于2012年3月30日16:00前报送学工部学生教育管理科(临潼校区行政楼120室)。
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发现重大问题或遇到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理、积极应对、防止事态扩大,并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
三、节后报送学生返校情况
1.4月5日9:30以前,将《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学工部学生教育管理科。
2.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各学院(部)要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查清原因,给予相应的处理,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学工部。
3.对于未按时报送学生返校情况或数据有误的学院将进行通报。
附件:学工系统2012年清明节值班(带班)安排表
附件请从学工部网页下载。
党委学工部
2012年3月27日
2012年清明节学工部值班安排表
日期 |
值班人 |
值班地点 |
值班电话 |
4.2 |
海路 |
就业中心办公室
(行政楼118室) |
83856285 |
4.3 |
戴悦 |
心理咨询中心办公室
(综合楼319室) |
83858030 |
4.4 |
侯爽 |
教育管理科办公室
(行政楼120室) |
83858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