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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五·一”假期学生安全稳定和纪律教育工作的通知
2012-04-26 12:18  

 

各学院(部):

为使广大学生度过一个文明、安全的节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学校节假日工作安排,现将2012年“五·一”假期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和纪律教育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安全和纪律教育

1.放假前,各学院(部)要通过年级会或班会对所有学生集中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如发生意外事故或发现安全隐患时,要第一时间向辅导员、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报告。

2.要提醒学生在“五·一”假期期间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外出必须严格执行《西安科技大学学生请销假管理办法(修订稿)》,严禁学生组织任何形式的出游活动。

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关于校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和限制饮酒的通知》(西科发〔2011〕91号)精神,为进一步维护师生身心健康,各学院(部)要教育学生不吸烟,不得有酗酒、酒后驾车行为,不得将酒类物品带入学生公寓,不得有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响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

4.各学院(部)要加大学生宿舍内务卫生和安全隐患的检查力度。严禁留校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电热器及其他禁止使用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功率用电器及危险物品,不燃放鞭炮与孔明灯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晚归、夜不归宿或在宿舍留宿非本宿舍人员;宿舍无人时,要切断宿舍所有电源,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假期回家的学生,离校时要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5.要教育学生不要搭乘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不得参与具有危险性的娱乐游艺项目,不得参加探险、野外游泳等没有人身安全保障的校外活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加强假期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教育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从事有损大学生形象、社会公德、妨碍社会和学校管理秩序的活动。

7.各学院(部)在日常工作中,要继续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要特别关注学习困难、经济困难、孤儿、单亲家庭、留守和因情感问题、人际交往障碍、考试成绩不佳以及不能适应大学生活等学习和生活方面出现异常状况的学生,加强对上述学生的心理疏导,对有心理疾患的学生要及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劝导立即转介治疗。

8.辅导员、班主任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班级,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情况,及时发现矛盾和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化解”,防止因小矛盾、小纠纷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化解而酿成大事端,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9.要做好春夏各类疾病预防工作,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个人饮食卫生,防止发生各类疾病。

二、值班安排

1.值班时间:2012年4月29日、4月30日、5月1日(当日8:00至次日8:00)。

2.各学院(部)要对照值班时间安排,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做好值班(带班)工作;并将值班人员、值班地点、联系方式等(见附件)于2012年4月27日16:00前报送学工部学生教育管理科(临潼校区行政楼120室)。

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发现重大问题或遇到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理、积极应对、防止事态扩大,并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

三、节后报送学生返校情况

1.5月1日20:00以前,将《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学工部学生教育管理科。

2.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各学院(部)要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查清原因,给予相应的处理,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学工部。

3.对于未按时报送学生返校情况或数据有误的学院将进行通报。

 

附件:学工系统2012年“五·一”假期值班(带班)安排表

(附件请从学工部网页下载)

 

学工部“五一”假期值班安排表

“五一”

4.29

刘红艳

4.30

刘朋

5.1

罗维

                                              

                                       党委学工部

                                                             2012年4月26日

附件【关于做好2012年“五一”假期学生安全稳定和纪律教育工作的通知.doc已下载
附件【2012年五一值班(带班)安排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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