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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2011-05-11 21:40  
 

各学院:

根据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校2011年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推进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的重大举措;是适应推进国防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基层政权巩固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提供强大生力军的重要途径;有益于长远促进高校毕业生健康成长和锻炼成才,促进他们成为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良好的现代化高素质人才,对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征集对象范围及要求

1、预征对象:我校2011年全日制应届男性毕业生;

2、年龄条件: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4岁;

3、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4、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

1、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2、考学升学。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3、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四、工作流程

1、宣传动员阶段(5月15日之前)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通过集中开展形式多样、丰富生动的宣传教育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做实做细。

2、网上报名阶段(6月19日之前)

各学院配合学校组织预征对象登陆“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http://zbbm.chsi.com.cn),填写并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分别称《预征登记表》、《补偿代偿申请表》),并根据预征报名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

3、初检初审阶段(6月23日之前)

各学院配合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文化程度、是否具备毕业生资格、享受补偿代偿条件和具体金额等信息进行预审,完成网上信息审核和确认,配合区县兵役机关组织做好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把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并将以上材料复印存档备查。

4、复审应征阶段(10月31日之前)

各学院配合学校提醒预征对象到户籍所在地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应征时让学生提交《预征登记表》和《补偿贷款申请表》。

5、补偿代偿阶段(次年2月以后)

县级资助中心通过机要渠道将材料寄送学校资助中心,各学院配合学校复审完后,统一汇总至上级主管部门,开展补偿代偿后续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而不要单纯地把入伍预征工作作为缓解大学生就业难的途径。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总参谋部确定的“保持规模,提高质量,落实政策,健全机制”的目标任务,切实将预征工作摆上重要议程,迅速行动,积极部署,落实责任,保证每个环节都有要求、有落实,逐步建立预征工作的协调、督查、激励等制度,建立健全我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长效机制。

2、明确任务。按照省教育厅要求,2011年各高校入伍预征数量要保持2010年的规模,并力争有所提高,努力提高本科以上毕业生入伍人数和比例。因此,各学院要通过深入、扎实、有效的工作,使2011年预征数量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3、广泛动员。各学院要结合预征工作实践,大力加强国防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及时把入伍预征工作的各项要求和相关政策传达到每个学生。对于有意向的学生要多鼓励和支持,暂不确定的学生要多宣传和动员。在此期间,各学院要至少举行一次入伍预征政策宣讲会,举行一次以入伍预征为主题的班级党团活动,要给每名同学发一条入伍预征宣传短信,做到“一人一宣传、一人一动员”。

4、狠抓落实。各学院要积极做好跟踪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入伍预征工作。尤其要在学生离校后,与其保持有效联系,及时提醒学生到当地武装部门报名,减少入伍预征对象流失。同时按政策规定,做好后续服务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

5、督导检查。各学院要密切关注和掌握入伍预征工作进展情况,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作为学院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将会对入伍预征工作进行通报和检查。各学院要对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情况全面进行总结,内容包括基本做法、报名人数、存在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等,并将书面总结材料于6月27日前报国防教育管理科。

学工部 武装部

2011年5月11日

发布单位:国防教育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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