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帮助大学生更好地了解政府机关为民服务的措施和流程,了解社情民情政情,引导大学生开阔视野、经受锻炼、增长才干,毕业后更好地走向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制度。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从2012年开始,时间安排在每年暑假、寒假期间,见习时间均为一个月。
2012年暑假期间先在省级部分政府机关进行,时间为7月16日—8月16日。寒假期间见习时间另行通知。
二、遴选原则、条件与见习岗位
(一)遴选原则
自愿报名,择优选定。
(二)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
2.我校在册全日制大二、大三本科生;
3.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成绩优良,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较高;
4.中共(预备)党员,学生干部;
5.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三)见习岗位
1.省民政厅;
2.省农业厅;
3.省信访局。
三、组织实施
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省级由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团省委抽调人员组成联合工作小组,制定实施细则,确定见习学生人数、见习岗位、名额分配和见习等事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政务公开与媒体联络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联合工作小组将参照毕业大学生就业见习补助标准,给予见习大学生适当的生活和交通补助。学校将为选派参加见习的每名学生办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
四、见习考核
见习结束前,每名学生完成一份1000字以上的总结报告,并上交见习单位。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学生工作表现出具鉴定材料,连同总结报告一并反馈至联合工作小组办公室。联合小组办公室对顺利完成见习工作的大学生发放证书,并将相关材料送省教育厅及选派高校。
五、工作要求
1.选派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是展现我校学生形象,加强学校和政府密切联系的一次重要契机,各学院要做好选派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宣传工作,将此项工作深入人心;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要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学生在读专业和遴选条件推荐1-2名学生;
3.报名参加见习的的学生要填写《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登记表》(附件),于2012年7月2日12:00前报至学生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临潼校区行政楼118室),联系人:李磊,电话:83856285。学校将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对报名学生进行遴选。
附件: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登记表(2012年)
学生处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登记表(2012年)
学校: 专业: 见习单位:
姓名 |
|
性别 |
|
(2寸照片) |
籍贯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健康状况 |
|
既往病史 |
|
身份证号 |
|
手机号码 |
|
所在年级 |
|
通信地址 |
|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处分 |
|
家庭联系人及电话 |
|
有何特长 |
|
获奖情况 |
|
学校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省教育厅、见习单位、学校各保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