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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 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2-05-29 14:07 教育管理科 

 

各学院(部)分党委、党总支:

近期,全国部分地区发生了学生溺水伤亡事故,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防止此类事故发生,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1.要认真组织学习《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陕教稳办〔2012〕8号)精神;

2.要按照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认真落实,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

3.日常工作中要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党委学工部

                                                                2012年5月29日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

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陕教稳办〔2012〕8号

各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2〕7号)转发你们。请各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有关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深刻汲取教训,严格日常管理,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配合,防止发生类似事件。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

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教基一厅〔20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4月20日,广东省化州市宝圩镇仓板小学5名小学生放学回家后出村外玩耍,经过村边小桥时不慎掉进河里,造成3名学生死亡、1名失踪。5月6日,安徽省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和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10名学生到铜陵县老洲乡太阳岛游玩,1名女生不慎落水,6名学生下水施救,造成5人溺水死亡。这些事故的发生令人十分痛心。随着夏季到来,学生涉水、游泳等行为增多,为切实避免溺水事故,保障学生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通过班主任、辅导员把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个班级、每个学生。要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橱窗、板报等载体和当地新闻媒体宣传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要组织安全演练,切实提高学生在水中遇到紧急情况的自救自护能力,掌握恰当的救生方法。

二、落实重点水域的防控措施。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主动提请当地党委、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普遍开展学生上下学路途和经常活动区域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巡查,及时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

三、做好预防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针对夏季特别是汛期多发易发的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加强与气象、地质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灾害预报信息,及时启动相应等级应急预案,必要时采取停课、调整上课时间、转移学生等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四、密切家校联系。有关学校要保持同家长的密切联系,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访、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包括运用手机短信等方式,给每位学生及家长发布预防溺水等安全提示,切实增强家长的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各地要迅速将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本行政区域内每一所学校。

 

教 育 部 办 公 厅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附件【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 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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