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2012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安心学习、正常生活,根据《陕西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及各项资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陕教财 [2012]88号)精神和学生处本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安排,现就2012级新生入学资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开展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学生和家长了解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资助政策。
2、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调查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应助尽助”。重点掌握生源地为四川、陕西、甘肃、湖北、湖南、江西、贵州、新疆等受灾严重地区学生家庭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前做好资助工作预案。
3、密切关注特殊困难学生群体的学习和生活。各学院在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工作的同时,要密切关注特殊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烈士和优抚对象子女、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以及因家庭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学生要在学习和生活上给予特殊的关心和帮助。
4、各学院要在迎新报到点安排专人负责新生资助政策咨询。应严格程序,责任到人,确保“绿色通道”畅通,给予新生更多人文关怀,使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
5、各学院要认真核实《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对于特别困难的新生进行登记,填写《2012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摸底统计表》。
6、请各学院将2012级新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和《2012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摸底统计表》于9月10日17:00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临潼校区行政楼119室)。《2012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摸底统计表》电子版报送至xuegongbu83858125@126.com。
附件:《2012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摸底统计表》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