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发掘和宣传我校大学生中不畏困难、勇于进取、自立自强、励志成才的感人事迹,树立先进典范,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以榜样的力量激励自己,奋发进取、自强不息,经研究,决定开展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
全校不超过20名,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1名。
三、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根据《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办法(修订)》(学工发〔2017〕4号)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及评审程序进行评选,提出推荐名单。
(二)各学院将推荐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以下材料:
1.《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登记表》(见附件)(纸质、电子版均报);
2. 推荐学生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应包括个人简介、事迹正文、师长点评三部分(纸质、电子版均报)。
(1)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院、专业班级、大学期间已获得的重要奖项或重要荣誉等。
(2)事迹正文:2000字以内,以第三人称行文(用“该生”)。要求题目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事迹真实突出,能全面反映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克服困难、立志成才等各方面的优秀表现。(学生事迹材料统一用A4纸设置,页边距上3cm,下2.5cm,左右各2.5cm,装订线0.5cm,装订线位置左;标题用宋体二号,加粗;其他内容用宋体三号,行距25磅。)
(3)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本人辅导员老师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准评述。
(四)学生处对各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人员
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评选,最终确定获奖人选。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地址
时间:2018年4月30日(周一)17:00 前
地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临潼校区119室)
电子版发至xuegongbu83858125@126.com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认真做好“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联系人:陈阳 联系方式:83858020
附件: 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登记表
学生处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