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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级心理委员培训的通知
2025-03-20 10:28  

各学院:

为了充分发挥心理委员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心理委员队伍建设,提高心理委员的理论素养与工作能力。经研究,决定于我校 “阳光护航”心理育人宣传季活动期间组织开展2024级心理委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体2024级班级心理委员及宿舍心理信息员

二、培训时间

2025年3月27日-5月16日,第5-12周每周四(秦汉校园)、周五(骊山校园)晚上9-10节。

三、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以课程的方式进行。

四、培训内容及安排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安排全校2024级班级心理委员及宿舍心里信息员进行培训,培训共8次。培训内容包括心理委员工作手册解读、心理委员工作职责与助人方法、心理问题的识别和干预及塑造心理委员的专业工作态度等内容。

五、培训要求

1.本次培训是进一步落实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应充分认识到心理委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好该项工作,积极督促学生按时参加培训学习。

2.请各学院协助中心完成此次培训,并通知所有2024级参训心理委员加入 “2024级西科心理委员培训群”,群号为1033625287。

3.培训出勤率是学工考核的依据之一,因此本次培训将严格考核各学院心理委员的出勤率。每次培训时,均会考勤。如果心理委员有事不能上课,请提前向学院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专项工作的老师请假,同时该老师于每次上课当天15:30前将本学院请假情况交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骊山校园交史可心老师处(综合楼317),秦汉校园交刘朋老师处(艺术学院楼502)。

六、优秀心理委员的评比和条件

1.为了鼓励心理委员认真学习心理委员工作的知识与方法,将对表现突出的心理委员通报表彰。

2.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条件:

(1)要求培训出勤率为100%;

(2)要求各班心理委员在3月27日-5月25日内在本班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并于5月30日前上交班会的策划方案和班会总结报告,骊山校园交史可心老师处(综合楼317),秦汉校园教导刘朋老师处(艺术学院楼502)。此项工作由班级参加培训的同学共同完成,以学院为单位上交。

(3)综合表现突出,能在任职期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照结业成绩(结业成绩=考试成绩60%+班会策划案及总结报告40%)前列者,授予优秀心理委员荣誉称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朋

办公电话:83858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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