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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2012-10-11 15:31  

各学院(部):

为做好今冬征兵工作,确保我校征兵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现就今年征兵工作通知如下:

一、 继续做好征集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工作。各学院要努力巩固今年预征工作成果,做好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后续报名工作。要全面查清网上报名预征情况,准确掌握每一名预征对象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积极主动开展沟通联系。征兵开始前,各学院要提醒预征对象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并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征兵结束后,各学院要提醒入伍学生及时办理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手续,保证符合条件的每一名毕业生都能够按规定拿到补偿代偿款。

二、 着力做好在校大学生征集入伍工作。各学院要采取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充分调动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积极性,确保我校在校大学生征集入伍工作顺利完成。

三、 在校大学生入伍主要政策规定和安排。1.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征集年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年龄:男生22周岁以内,女生20周岁以内;3.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4.征集办法。适龄学生在校武装部报名,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四、 报名方式。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地址设在行政楼124室国防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齐垚,联系电话:83856286。

                                                             党委武装部

201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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