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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2年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
2012-12-29 09:44  

各学院:

根据教育厅《关于报送2012年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陕教贷[2012]1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2年我校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补偿代偿及资助的对象

(一)2012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

(二)2012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

(三)2012年入学的退役复学学生;

(四)补报2011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

(五)补报2011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

(六)补报2011年秋季入学的退役复学学生。

二、报送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报送材料

1.2012届、2011届应征入伍毕业生报送以下材料。

(1)《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本人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3)经所有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2012年和2011年入伍的在校生报送以下材料。

(1)《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本人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3)经所有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3.2012年和2011年秋季入学的退役复学学生报送以下材料。

(1)《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2)本人重新入学的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3)经所有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二)注意事项

(1)相关申请表格由学生本人进入学信网---预征报名平台---网上报名后自行填写打印(正反面打印)。

(2)在申请表中银行卡信息栏,需填写有效卡号、正确开卡人姓名及开户行全称(例如:**银行**分/支行**代理处)。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政策宣传到位。

(2)请各学院通知学生本人将相关材料于2012年1月10日上午12:00前报送至临潼校区行政楼一楼119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生处将不再受理相关事宜。

联 系 人:姚乐

联系电话:029—83858020

学生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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