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自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强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健全我校资助工作体系,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陕教贷办[2013]4号)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学生资助专项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自查时间安排
2013年3月25日至4月22日。
二、 自查主要内容
(一)学生资助工作重视情况。
(二)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相关政策、管理办法等情况。
(三)贫困生认定情况。
(四)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特困学生档案库情况。
(五)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发放情况。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资助项目开展情况。
(七)贫困生励志、感恩教育开展情况。
(八)学校所划拨的困难补助(每生10元)使用情况。
三、 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本次自查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二)各学院分类整理三年来资助工作档案材料,档案资料要做到规范、齐全、整洁、清晰,并在4月15日至22日期间将档案材料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检查,之后由学院进行妥善保管。
(三)各学院在本次自查的基础上总结近三年的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撰写自查报告,并于2013年4月22日下午16:00前将自查报告(纸质版)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自查报告电子版发送到:xuegongbu83858125@126.com。
学生处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