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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4-10-28 15:38  

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及《西安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现就我校2014年度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计划内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35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2500元。

三、指标分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下拨的我校2014年度国家助学金指标,结合各学院的学生人数及贫困生人数,适当向国管专业倾斜,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1。

四、评定条件及程序:

(一)各学院要根据《西安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试行)》(西科学发〔2007〕3号)规定的评选条件及有关要求,从本学年被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评定国家助学金。

(二)提出初审名单,初审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以下材料。

1.《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份,只报纸质版,贴本人一寸免冠照片;

2.学生本人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3.学生本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

4.《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5.《2014年各学院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2)(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同时报电子版);

6.学院2014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随附公示情况照片(电子版)。

(四)各学院通知本学院申请本年度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登录“陕西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网址:59.74.166.144)”,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学院初审完成后,对初选学生完成“审批”操作,同时生成“汇总报表”,此报表学院存档,不用报送。

(五)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1月5日(星期三)15:00前

地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临潼校区行政楼119室)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uegongbu83858125@126.com

五、“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 操作步骤

(一)通过学校认定的学生登录“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 ( 网址:http://59.74.166.144/),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中“助学金发放卡类”一栏中填写“中国建设银行”,“帐号/卡号”一栏填写学生本人建设银行卡号。

(二)11月5日前,学院登录“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审查学生填写的申请表,完成“审批”操作,同时生成“汇总报表”。

(三)11月8日前,学校完成对全部学生网络系统上的“审批”操作。

六、工作要求

(一)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关怀,政策性强,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单位要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各学院要对学生获取的其它资助情况进行摸底,严格执行每生每学年享受资助资金累计不得高于8000元的规定。已获本年度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再享受本次国家助学金。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抓紧时间安排工作。对于逾期未报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院,学校将调整其本年度和下年度的国家助学金指标。

(四)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凡在评选过程中因工作不负责任带来不良影响者,学校将追究当事人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请各学院在本学院助学金金额分配完成后,于2014年10月27日上午11:00前将《2014年度国家助学金各学院资金使用情况反馈表》(附件3)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相关附件请在西科大资助工作QQ群下载使用)

1.2014年度国家助学金各学院具体指标分配情况表

2.2014年各学院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3.2014年度国家助学金各学院资金使用情况反馈表

                                                                  学生处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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