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国家关于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加强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学生资助情况调查与检查的通知》(陕教贷办[2015]4号)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14年学生资助专项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15年3月27日至4月2日。
二、自查主要内容
2014年1月至12月期间主要资助工作:
(一)学院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设立情况。
(二)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相关政策、管理办法等情况。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
(四)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特困学生档案库情况。
(五)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是否规范评选情况。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资助项目开展情况。
(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情况。
(八)资助政策宣传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案例宣传情况。
(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志、感恩教育开展情况。
(十)学校所划拨的困难补助使用情况。
(十一)研究生受助情况。
三、其他事项
(一)陕西省教育厅将于2015年4月7日至30日期间对全省高校资助工作进行实地检查,请各学院(部)充分认识本次自查工作的重要性,根据通知精神,积极配合,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学院自查工作。
(二)各学院(部)在上报2014年自查报告的基础上,需分类整理近五年(2010年1月至2014年12月)的资助工作档案材料,档案资料要做到规范、齐全、整洁、清晰,以备检查。
(三)请各学院(部)于2015年4月2日中午12:00前将2014年资助工作自查报告交至临潼校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到:xuegongbu83858125@126.com。
联系人:姚乐,联系电话:029-83858020
学生处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