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晨露奖学金”西安科技大学实施办法(试行)》(学工发〔2014〕6号)相关规定,现将2016年西安科技大学“晨露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奖励金额
“晨露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在校硕士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陕西籍学生。奖励金额为每生3000元/年。
二、分配名额
具体分配名额见《2016年西安科技大学“晨露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评选条件
申请“晨露奖学金”的学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和违法记录;
(二)西安科技大学全日制在籍硕士研究生;
(三)陕西籍欠发达地区困难农民家庭子女和县以下城市贫民子女,无稳定家庭经济来源;
(四)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无力支付研究生期间学费及生活费用;
(五)学习刻苦,善于思考,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攻读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六)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及公益活动。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个人申请:学生依照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西安科技大学“晨露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学院初审:学生申报材料经学院审核后,综合评定并形成初审意见,提出初审名单(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以下材料:
1.学生书面申请(西安科技大学稿纸手写);
2.《西安科技大学“晨露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纸质、电子版均报,纸质版须粘贴一寸免冠彩色红底照片);
3.《2016年西安科技大学“晨露奖学金”申请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3,仅提供电子版);
4.参评学生在读期间的学业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5.公示情况说明。
(四)学校审核、公示:学生处将初审结果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奖励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确定奖励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将拟奖励学生材料报送“晨露奖学金”项目负责人审核、备案,确定最终奖励名单。
五、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9月12日(周一)12:00前
地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临潼校区行政楼119室)
电子版材料发送到:xuegongbu83858125@126.com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晨露奖学金”的宣传力度,让全体学生详细了解“晨露奖学金”的奖励政策和评选程序。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评审。
(二)评审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做出相应处理。
联系人:陈 阳,联系电话:83858020
附件:(相关附件请在资助工作群下载)
1.2016年西安科技大学“晨露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西安科技大学“晨露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16年西安科技大学“晨露奖学金”申请学生信息统计表
学生处
教育基金会办公室
201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