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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2014-03-05 10:37 心理咨询中心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防止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使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逐步由被动处理转变为主动介入,努力做到心理危机事件早发现、早干预、早转介、早治疗,从而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长效机制。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心理问题学生信息的保密性,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使学生敢于大胆地暴露自己的心理问题,各学院填写的心理月报表不得经由学生干部代为上交,必须由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辅导员亲自上交到学生心理咨询中心(综合楼315室)。上交月报表的时间为每月4日(遇节假日顺延)中午12点以前。

 二、为做好心理危机事件的早发现,早治疗,进一步做好咨询老师和辅导员之间的信息沟通。要求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辅导员每月4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点30分在心理咨询中心召开全校心理咨询情况通报会。会上将通报上月全校心理咨询情况并强调当月各学院的心理咨询工作要点及需注意的事项。各学院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辅导员也需要汇报本学院学生的心理问题现状,做到信息的相互畅通。

三、为增强解决学生心理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分别负责不同学院学生的心理问题处理(见附件),并针对各自所负责学院心理委员和辅导员反应突出的问题开展相应的讲座、团体辅导或心理训练活动(每学期每学院至少开展一次相关活动)。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处学生心理咨询中心。

联系人:王军妮 电话:83858030转205

附件: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学院明细表

学生处

2014年2月28日

附件:

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学院明细表

序号

姓名

负责学院

1

王军妮

地环学院 理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

刘 朋

建工学院 计算机学院 管理学院 人文学院

3

罗 维

能源学院 通信学院 电控学院 艺术学院

4

靳伟涛

机械学院 化工学院 测绘学院 材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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