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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心理漫画创作大赛”的通知
2014-04-29 15:57  

各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增强同学们对心理健康的关注,提高学生的身心素质,推进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西安科技大学第十一届‘5·25-我爱我’大学生心理健康月”的通知安排,心理咨询中心特举办“心理漫画创作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理念:

    创作一幅漫画作品,将自身的心理状态表达出来,可以进行自我表达、自我释放,并宣泄负面情绪、消除内心压力;欣赏一幅漫画作品,可以在轻松诙谐中引起心理共鸣、心灵沟通,获得体验和感悟,促进 “内化”和“自正”。

二、活动目的

    用漫画描绘当今大学生的学习、生活,与自我及同伴进行心灵对话,投射心理与精神世界,引导我校大学生建立良好的价值观。

三、活动主题

    学生采用自由命题的方式,选取学习和生活中的事例,如同学关系、亲子矛盾、师生关系、学习压力以及学习烦恼等,运用绘画手段表现出大学生如何自我调适,合理、有效的解决问题。

四、参赛对象

    全体本专科在校学生

五、参赛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具有一定深度,能给人以知识和启迪,充分展示我校学生良好的精神面貌和朝气蓬勃的气息;

    2、构思巧妙,选材新颖,富有新意;

    3、纸张统一采用A3纸大小,手绘或电脑制作均可,可由一幅或多幅黑白或彩色漫画组成,需要含有文字对白或必要说明。

六、投稿要求和方式

    1、请各学院于4月30日之前将本通知内容下发全体心理委员,并告知学生;

    2、学生将创作好的作品于5月14日交到本班心理委员处;

    3、学院汇总后于5月15号17:00统一交到综合楼心理咨询中心309室;

    4、参赛作品须注明以下内容:文章题目或作品名称、班级和作者姓名;

    5、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接受引用、转载、抄袭的作品。

七、承办单位

    艺术学院

八、评比办法

    1、所有作品于5月16日15:00在心理咨询中心团体辅导室统一进行评比;.

    2、评分标准(总分100分):主题鲜明(20分);构思巧妙(15分);色彩搭配(10分);表现手法(20分);画面整体效果(20分);

    3、评委由各学院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辅导员老师及心理咨询中心的所有老师组成;

    4、奖项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颁发奖状和奖品,所有参赛人员发放纪念品。

九、其余说明

    1、各学院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尽量发挥学生的特长和热情;

    2、联系人:张萌 029-83858030

               罗维 029-83858030(转203)

                                                    学生处学生心理咨询中心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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