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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榴苑追梦”学业指导工作室工作制度
2018-05-10 10:55  

1.工作室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每学期安排两次阶段性工作会议, 检查调度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讨论并解决工作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必要时,工作室主持人可临时组织召开工作会议。

2.工作室成员须制定个人职业发展目标,按要求完成工作室相关工作任务和研究任务,积极参加工作室组织的各类培训和研讨活动。积极开展研究和实践探索,工作室成员在研究领域内取得重大研究和实践成果,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3.工作室成员由主持人在学工部指导下进行考核。考核以阶段性考核和学期末考核为主,考核内容主要涉及考勤情况、研究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探索开展情况,知识技能提升情况等方面为指标。考核结果可作为成员评优评先的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或不履行职责的成员,工作室将予以调整出工作室并不予在省上报备。工作室成员如因工作等原因退出,需事先提出申请,经主持人同意并报学工部审批。

4.工作室经费主要用于课题研究、学习交流、活动开展、购买资料、成果奖励与推广、工作室日常运行等方面。主持人具体负责财务工作,工作室成员相关开支需由主持人审批,再由学工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方可报销,同时接受学校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的财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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