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根据《陕西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教〔2020〕206号)和《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开展学生资助专项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目的
通过监督检查,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落实精准资助政策,持续加强规范管理,不断提升资助信息化水平,开创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自查时间
2021年3月29日至4月9日。
三、自查主要内容
(一)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及制度规范情况。学院是否成立专门资助领导机构,并安排专人负责资助工作;学院是否按照中、省以及学校的政策,结合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实际制定相应的资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学院是否建立学院、年级专业认定评议工作小组,并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完成认定相关工作;学院是否坚持实事求是,依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和要求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院是否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在接
异议材料时,是否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建立情况。学院是否建立相应纸质版和电子版档案;学生各项信息是否真实完整;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项目的学生是否均从建档立卡家庭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产生。
(四)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发放情况。学院是否按程序评选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是否公开、公正、公平,是否保护了学生的尊严和隐私;国家助学金评选是否存在轮流坐庄、平均资助情况,评选原始材料(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等)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辅导员或班主任从受奖助学生手中索取费用情况。
(五)资助政策宣传情况。学院关于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形式与内容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案例宣传情况。
(六)各类资助档案规范归档情况。是否有专门场所存放学生的资助档案;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评审、发放、领款签字等资料是否保管齐全,建档备查;学生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与销毁是否规范。
四、其他事项
(一)扎实开展,求真务实。陕西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将于2021年4月至5月期间对高校进行检查,请各学院充分认识本次自查工作的重要性,根据通知精神,积极配合,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学院自查工作。
(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学院要通过全面自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资助政策。分类整理近五年(2016年至今)的资助工作档案材料。档案资料要做到规范、齐全、整洁、清晰。
(三)按时上报自查报告。请各学院于2021年4月9日12:00前将近五年的资助工作自查报告、《2016-2020年学院资助工作自查表-档案整理》(附件2)纸质版交至临潼校区骊山校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到:3549229241@qq.com。
附件:(相关附件请在西科大资助工作QQ群下载使用)
2016-2020年学院资助工作自查表-档案整理
学生处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