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1年三季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费用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陕教财〔2011〕192号)要求,我校于近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了2011年第三季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费用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补助金,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第三季度每人应补贴90元。本次补贴学生从我校2011年已认定的在籍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产生,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标准确定补贴人选,并对享受补贴学生名单进行了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核汇总后在全校范围进行了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财务处核准发放。